
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2022年公辦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安徽省學前教育條例》(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十四號)、《蕪湖市關于加快學前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蕪政〔2011〕38號)和《蕪湖市2022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蕪教基〔2022〕22號)等文件精神,為規范有序地做好公辦園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則
(一)公開公平的原則。幼兒園公開面向社會招生,主動、自覺地接受社會監督。
(二)免試入園的原則。幼兒園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測試。
二、招生對象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適齡幼兒均可報名。其中小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中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大班(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三、招生條件
1.具有經開區戶籍的適齡幼兒。
2.非經開區戶籍的適齡幼兒,其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監護人)需在經開區境內擁有完全產權的住宅房。
3.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經開區企業務工的非蕪湖市戶籍幼兒)。
四、招生方式
1.第一階段:具有經開區戶籍或者法定監護人在經開區境內擁有完全產權的住宅房的適齡幼兒,進行報名登記。若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直接錄取;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則通過電腦派位的方式按計劃數錄取。(招生計劃數見附件1)。
2.第二階段:各幼兒園登記結束后,若有空余學位,將面向社會公開,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經開區企業務工子女的非蕪湖市戶籍幼兒)按要求提供報名材料進行登記 ,若登記數不超過空余學位數,直接錄取;若登記數超過空余學位數,則通過電腦派位的方式進行錄取。
五、招生程序
(一)信息公布
5月24日前,通過經開區管委會公開網站、幼兒園宣傳欄面向社會公布幼兒園招生工作的相關方案和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審核
1.各幼兒園在區社會事業局指導下,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組織報名。結合疫情防控要求,報名、審核方式由幼兒園結合實際制定,提前向家長公布。為避免人員集聚,請幼兒監護人在幼兒園指定時間持相關材料到所報名的幼兒園現場登記審核確認。
2.一名幼兒只能報名一所幼兒園,監護人不得為幼兒在兩所及以上公辦園重復報名。區社會事業局將對各幼兒園報名結果匯總比對,重復報名一經發現,取消參與電腦派位和錄取資格,責任自負。雙胞胎(多胞胎)參加電腦派位可在以下兩種方式中任選其一,一經選定不得更改。第一種方式為“一號派位,同園錄取”,報名時必須共用同一個報名編號并備注雙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報將取消錄取資格,一旦派中,名額在幼兒園原招生計劃基礎上相應增加;第二種方式為“多號派位,按實錄取”,報名時各幼兒分別填報報名表和各幼兒資料,分別生成各自號碼參加電腦派位,按派位實際結果入園。
3.各幼兒園負責對報名幼兒進行資格審核。
具有經開區戶籍或者法定監護人在經開區境內擁有完全產權的住宅房的適齡幼兒,資格審核須提供如下證明材料:
(1)幼兒監護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報名幼兒的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幼兒保健手冊及預防接種證原件和復印件;
(4)相應的戶籍與居住情況資料。經開區戶籍幼兒需提供幼兒經開區戶籍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非經開區戶籍幼兒需提供幼兒監護人在經開區境內擁有的完全產權住宅房產權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經開區企業務工子女的非蕪湖市戶籍幼兒)資格審核須提供如下證明材料:
(1)幼兒監護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報名幼兒的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幼兒保健手冊及預防接種證原件和復印件;
(4)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5)經開區境內企業工作證明和社保繳費證明。
4.報名完成后,每名幼兒將獲得一個報名編號,報名編號僅作為電腦派位號。報名先后與派位錄取無關。
5.經審核發現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提供虛假材料的、證明材料不齊全且未按時補齊的,或發現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以及未在規定時間前往幼兒園參加現場資格審核的,一律取消資格。
(三)電腦派位實施
1.報名截止后,區社會事業局確定電腦派位時間、地點并對外公布。電腦派位工作在社會事業局的指導下,由幼兒園組織實施,結果當場公布,并在各幼兒園發布派位結果,供幼兒監護人查詢。
2.邀請“兩代表一委員”、家長代表、街道社區相關工作人員對派位現場進行監督和公證。
3.電腦派位具體操作流程方案另行制定。
(四)報到注冊
經電腦派位錄取的幼兒,在規定時間內(以各幼兒園通知為準),由監護人攜帶報名審核時的材料到錄取幼兒園報到注冊,幼兒園再次進行查驗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注冊。逾期視作自動放棄,責任自負。注冊時,入園幼兒姓名、身份證號、報名編號必須與報名時一致,否則不予報到注冊;發現有弄虛作假的,取消錄取資格。錄取名額不得轉讓。因弄虛作假及未按時報到注冊等造成的空余名額不再補錄。
六、組織領導
區社會事業局成立由分管局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生工作。各幼兒園分別成立以園長為組長的工作組負責招生具體工作。
七、有關要求
(一)落實回避制度,派位數據管理與資格審核工作須由無直系親屬參加本次電腦派位招生的人員擔任,確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
(二)按照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和弘揚社會正能量,以下人員子女入園優先錄取,不受名額限制:
1.根據《蕪湖市扶持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創新創業實施辦法》(蕪政辦〔2015〕16號)和《蕪湖市國內外拔尖人才、領軍人才、高端人才子女入園入學規定》(教基〔2018〕59號)文件精神,引進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核心成員、拔尖人才、領軍人才、高端人才子女入園。
2.戶籍在經開區境內的被授予省級“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以及烈士的子女、孫子女及外孫子女入園。
3.其它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的符合優先入園條件的人員子女入園。
以上人員由區社會事業局分別會同相關部門審核認定。
(三)參與電腦派位招生的相關工作人員須嚴格遵守招生規定和紀律,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反招生規定的人員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 、附則
1.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經開區社會事業局負責解釋。
2.招生監督電話:5841746.各幼兒園咨詢電話見附表。
附件:1.經開區2022年公辦幼兒園招生計劃數.doc
2.經開區2022年公辦幼兒園入園報名登記表.doc
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