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蕪湖市強化創新驅動進一步做好就業創業工作若干政策實施細則》(蕪人社秘〔2019〕152號)文件規定,在我市納稅企業就業且持續繳納社保滿6個月后,可在就業企業納稅所在地申領“高校畢業生穩定就業補貼”首次補貼,后續在我市納稅企業就業且持續繳納社保每滿6個月,發放一次補貼,共補貼四次。社保斷繳超過兩個月補貼停止發放。
自2018年10月起,蕪湖中燃三山區客服系統全面升級,涉及有關變動現做如下通知:一、原12位燃...[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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